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bot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凯发公司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鄂稳办发〔2016〕7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bot项目
项目实施机构: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简介:
本项目起点位于黄河大桥主桥北侧,与s27呼和浩特段终点相接,终点位于g65高速公路格顶盖互通北侧2.1公里处,与g65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125.49km,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估算总投资约145.2亿元(最终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依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及相关法律和政策依据,拟采取bot模式进行建设。目前,呼包鄂三市之间,呼和浩特—包头、包头—鄂尔多斯均已建成高速公路,但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尚未建成直达的高速公路,两市之间的往来需绕行包头或准格尔旗,绕行距离较远,不利于呼包鄂三市的区域协同发展。随着“呼包鄂城市群”经济的发展,城市群内部、城市之间城际客货流将大幅提升。本项目的建设是加快实施国家“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的需要,是完善区域干线路网功能实现呼和浩特与鄂尔多斯两市直达快速连通的需要,建设国家向北开放桥头堡的需要。本项目的建设将带动地区资源开发的需要,有助于改善旅游环境,实现交旅融合交通强国试点任务。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运行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诉求等。
三、公示说明
1、公众意见可通过来访、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实施机构联系。
2、欢迎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建设项目有建议或意见,向项目实施机构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鄂尔多斯市政法委。
3、公示时间:2022年08月02日至2022年08月17日
联系人:纪威耀 联系电话:15661097546
邮 箱:1044691507@qq.com
地 址: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1804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