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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